O · PARK2

環境保護署

香港

Created by potrace 1.16, written by Peter Selinger 2001-2019

能源及可再生資源

合夥聯營方式合約

負責O · PARK2有機資源回收中心二期的設計、建造和營運

化廚餘為能,每天可處理 300 公噸

利用厭氧分解及堆肥等技術,每天可處理 300 公噸來自上水、粉嶺、元朗及沙田等附近地區的廚餘

生產約 30,000 立方米生物氣作發電用途

供應中心設施的電力及熱能需要外,剩餘的生物氣將用作生產煤氣,或發電後把電力輸送至電力公司

每年可生產約10,000公噸堆肥

並預留部分給政府部門、農戶和市民免費使用

產品

發電和配電